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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把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作为留置场所,公安机关安排常驻负责人并配备专职管理民警,对留置对象每天24小时安排专班特勤陪护

2017-11-25 中国纪检监察报 监察委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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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中纪委官网予以刊发

原题目是:来自浙江改革试点一线的报道:监察权是如何行使的

延伸阅读也来源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题目是:来自浙江改革试点一线的报道:反腐合力是如何生成的 

作者:记者 程威 颜新文

重点速读


在留置场所上,浙江省实行“两条腿”走路,即将省、市纪委原“两规点”和公安机关看守所辟出的留置专区作为留置场所。在监管上,采取监察机关决定留置,公安机关具体负责管理和留置安全的模式,做到互相协调、互相制约。今年3月以来,全省采取留置措施数呈逐月递增态势,目前,共对126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


嘉兴市在运用留置措施过程中,重点探索了留置场所建设和留置措施具体运用工作。据嘉兴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探索把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作为留置场所,并由公安机关进行日常管理的模式。据了解,该中心建筑面积共1.5万平方米,共有18间谈话室,所有谈话室、各项设施均按照执纪审查安全最严格的标准配备。


同时,为确保留置案件安全防控到位、万无一失,该市纪委、市监委与市公安机关协调衔接,形成了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据介绍,留置场所内所有谈话室由公安机关负责监控和管理,公安机关在留置场所安排常驻负责人并配备专职管理民警,对留置对象每天24小时安排专班特勤陪护。同时,该市秀洲区严格审批留置措施运用,制定专人负责留置期间的全程登记和各类文书保存,并上锁保管。


截至目前,嘉兴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监委共对11起案件21人次采取留置措施。其中,既有涉嫌贪污贿赂案件,也有涉嫌滥用职权案件,既有一般干部,也有市管干部,而且留置时间短。比如海宁市和嘉善县的留置案件分别仅用了29天和18天就移送司法,无一起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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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这个词对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早已不再陌生。

  11月8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九堡街道牛田社区党委原书记周岳甫受贿案。在这起留置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因周岳甫涉嫌受贿犯罪,该区监委在报请省、市监委同意后,于7月28日对其采取监察留置措施。

  据统计,截至11月6日,浙江省共对126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监察调查对象75名、行贿人37名、共同犯罪嫌疑人14名,被留置的监察对象100%移送起诉。移送起诉的案件平均留置42.5天,比前三年纪委“两规”和检察机关侦查阶段的平均用时缩短64.4%。

  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除对留置措施开展探索,浙江还按照能试尽试原则,全面行使12项调查措施。截至今年9月30日,省监委已开具各类措施文书910份。重点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

  将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

  时针回拨到8个月前,3月17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的第一例监察留置措施,经杭州市上城区委书记陈瑾批准立案后,正式实施。

  由于留置对象余某并非中共党员且行政级别较低,以往对这样的监察对象立案调查,并不需要区委书记批准。如今上级却专门指示要求进行这样的操作,其中透露的深意陈瑾了然于心。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目的就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陈瑾表示,这就要求我们围绕改革目标,全方位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并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得到充分落实和具体体现。

  上城区的这一次签批并非个例。浙江实施改革试点以来,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不断加强。仅省级层面,省纪委、省监委就向省委提交了43件请示报告,其中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情况5件,请示报告重要案件38件。

  “我们正是通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决策执行机制,用集体研究、请示汇报、制度规定、文书文本等形式,把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出来、固化下来。”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罗悦明表示,这样就由原来侧重“结果领导”转变为“全过程”领导,从决策程序上确保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在各级党委的集中领导下,各级监委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工作机构,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综合运用12项调查措施,使得反腐败的“铁拳”攥得更紧、威力更大。

  5月27日,乌某、虞某滥用职权案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判,成为该省首例由监委查办、移送起诉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这起案件从立案调查到法院判决,先后完成了立案、调查、结案、移送、起诉、判决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整个办案时间大大缩短,效率显著提高。江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刚说,这样的“高效率”充分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法之间的无缝衔接,监委与公检法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使改革真正达到“1+1>2”的预期效果。

  充分运用12项调查措施

  今年8月7日,杭州市下城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汤某涉嫌贪污犯罪,尽管汤某并非中共党员,但作为劳务外包公司派遣到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汤某仍被下城区监委立案调查。8月8日,汤某被采取留置措施,9月29日,汤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被执行逮捕。

  “从我省已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对象看,已涉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等人员,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留置的全覆盖。”浙江省监委委员陈春玉说。

  “由于采取留置措施要求的条件较高,在留置前,我们必须充分运用谈话、询问、查询等措施,取得关键证据,以符合留置条件要求。”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12项调查措施中,绍兴市已经使用了10项。其中,运用最多的是查询措施,如查询企业工商资料、个人及企业金融信息等。截至目前,该市纪委、市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共开展谈话3人次、询问8人次,使用查询措施涉及290余人。

  “在初核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赋予的手段,对涉案人员的银行账户明细、支付宝交易记录、通话记录、房产情况等信息进行查询,为后续开展立案调查和留置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嘉兴市在运用留置措施过程中,重点探索了留置场所建设和留置措施具体运用工作。据嘉兴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探索把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作为留置场所,并由公安机关进行日常管理的模式。据了解,该中心建筑面积共1.5万平方米,共有18间谈话室,所有谈话室、各项设施均按照执纪审查安全最严格的标准配备。

  同时,为确保留置案件安全防控到位、万无一失,该市纪委、市监委与市公安机关协调衔接,形成了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据介绍,留置场所内所有谈话室由公安机关负责监控和管理,公安机关在留置场所安排常驻负责人并配备专职管理民警,对留置对象每天24小时安排专班特勤陪护。同时,该市秀洲区严格审批留置措施运用,制定专人负责留置期间的全程登记和各类文书保存,并上锁保管。

  截至目前,嘉兴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监委共对11起案件21人次采取留置措施。其中,既有涉嫌贪污贿赂案件,也有涉嫌滥用职权案件,既有一般干部,也有市管干部,而且留置时间短。比如海宁市和嘉善县的留置案件分别仅用了29天和18天就移送司法,无一起意外发生。

  建章立制规范制度流程

  “监察工作要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必须有严密规范的制度流程作保障。”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为此,浙江相继出台24项制度、45类法律文书和79个业务工作模板,基本建成一套规范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监言监语”制度框架。

  从实践最亟须的制度抓起。该省根据实践发展,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监察业务运行工作流程》,编制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等12个方面流程图,设计与监察措施配套的45类法律文书,确保依法依规行使监察权。

  “这基本明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12项调查措施和中央试点方案明确的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2项措施的使用程序和办法,为全省各级监委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或借鉴。”该负责人介绍。

  规范留置措施,是一系列规范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浙江制定《监察留置措施操作指南》《监察留置场所管理指导意见》,对留置条件、审批、备案、期限、实施、讯问、解除和场所管理等作了规定,确保严格规范、谨慎稳妥使用留置措施。

  杭州市上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金晓东表示,在实施第一例留置措施中,该区就对留置宣布、留置调查、留置交接等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就留置场所、人员安全、案件保密、同室人员等具体问题进行磋商,加强对办案人员、留置监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留置安全。

  在留置场所上,该省实行“两条腿”走路,即将省、市纪委原“两规点”和公安机关看守所辟出的留置专区作为留置场所。在监管上,采取监察机关决定留置,公安机关具体负责管理和留置安全的模式,做到互相协调、互相制约。今年3月以来,全省采取留置措施数呈逐月递增态势,目前,共对126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

  为形成高效顺畅体制机制的任务,加强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该省还制定《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监察措施执行、移送起诉、刑事审判等方面衔接问题。

  打铁必须自身硬。浙江还把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坚决防止“灯下黑”。“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职责分开、部门分设。改革后,省纪委、省监委共设13个纪检监察室,其中7个为执纪监督部门,6个为审查调查部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郭卫东说。

  为更大程度上防控权力运行风险,浙江探索建立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各环节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省监委4位副主任分别分管信访、案件监督管理、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同时,强化对监察权行使全过程的监督,实现重要业务的全程留痕,并制定出台《关于对说情、过问实行记录、报告制度》,狠抓关键环节的管理,用铁一般的纪律,打造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本报记者 程威 颜新文)

延伸阅读



重点速读


以绍兴为例,在人员转隶工作中,该市纪委与市检察院、市组织部及时对接,对拟任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进行考察、对拟转隶人员进行档案审核。有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亲属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等,均是该市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的重要考量因素。据统计,在绍兴市、县(市、区)两级干部转隶工作中,有17人因被发现有问题或临近退休等原因未被划转。


“在平时工作中,我们都不称‘转隶干部’的,而是说某室的某某,也没有‘你们、我们’之分,而是说‘我们大家’。”


该省专门成立4个小组,配合做好转隶工作,严格个人政治素质和廉洁要求,逐个审核人员档案。据介绍,该省从检察机关共划转编制1889名,实际转隶1645名,其中省级64名、市级290名、县级1291名。


“在对转隶干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我们还与10名转隶同志一一谈话,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转换工作角色。”绍兴市柯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金水法说,促进人员融合首先要促进纪委、监委干部政治觉悟高度一致,实现讲党性基础上的充分融合。为此,该区纪委注重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截至目前,该区“两委”中有5名非党员干部全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改革中,浙江不仅注重畅通“主动脉”,也关注“毛细血管”的疏通。明确转隶人员原有职务、工资待遇在过渡期内保持不变,让大家吃下“定心丸”。对检察院不予转隶的人员,有关部门逐一做好思想工作,在监委组建前安排好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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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平时工作中,我们都不称‘转隶干部’的,而是说某室的某某,也没有‘你们、我们’之分,而是说‘我们大家’。”11月23日,记者在浙江省桐乡市采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月琴时,关于人员融合,她说了这样一个细节。

  这是桐乡市在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注重把全融合理念贯彻始终的具体体现。据介绍,桐乡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与转隶干部挨个谈心谈话,每个科室都有转隶人员,定期开展集体活动、增强团队精神,定期交流业务、互当老师,这一系列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人员的全面融合。

  这也是浙江省把人员转隶和全面融合作为试点工作重中之重的一个缩影。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要求,浙江省抓紧抓实这两项工作,确保人员平稳转隶,推动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

  逐个谈心谈话,抓牢干部这一关键因素

  人员转隶,绝不仅仅是人员机构“平移划转”。在改革试点过程中,浙江始终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把党员标准体现在各方面,抓牢干部这一关键因素,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以党性为标准实现高度融合。

  “党中央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交给浙江,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力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相互统一,同向发力。”浙江省委书记车俊表示。

  省委主要领导担任“施工队长”,先后8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10次作出批示,研究省监委牌子挂何处、如何挂问题,与转隶人员谈话等。上有所呼,下有所应。市、县(市、区)两级党委主要领导立即行动,均按要求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形成一把手担当、全过程稳当的良好局面。

  “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要求,我们始终确保人员平稳转隶、深度融合,严格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表示,该省专门成立4个小组,配合做好转隶工作,严格个人政治素质和廉洁要求,逐个审核人员档案。据介绍,该省从检察机关共划转编制1889名,实际转隶1645名,其中省级64名、市级290名、县级1291名。

  上下同欲、勠力同心。以绍兴为例,在人员转隶工作中,该市纪委与市检察院、市组织部及时对接,对拟任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人选进行考察、对拟转隶人员进行档案审核。有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亲属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等,均是该市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的重要考量因素。据统计,在绍兴市、县(市、区)两级干部转隶工作中,有17人因被发现有问题或临近退休等原因未被划转。

  “在对转隶干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我们还与10名转隶同志一一谈话,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转换工作角色。”绍兴市柯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金水法说,促进人员融合首先要促进纪委、监委干部政治觉悟高度一致,实现讲党性基础上的充分融合。为此,该区纪委注重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截至目前,该区“两委”中有5名非党员干部全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推动人员、机构、业务和感情全面融合

  能否平稳有序做好人员转隶和全面融合,关系改革的成败。浙江坚持把“全面融合”理念贯穿各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始终,着力推动机构融合、人员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

  据浙江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王海超介绍,浙江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对县级改革实行省、市分级审批把关,对各县(市、区)改革试点方案、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职数和人选逐一审核。

  据了解,省纪委与省监委合署办公,共同设立综合部门、信访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等,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机构整合后,检察院转隶人员与原纪委人员混编后进行统一调配,确保机构合理、人岗相适。

  今年春节后第2周,省纪委、省监委专门举办了为期3天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业务培训班,全体转隶人员参加培训。8月上旬,又对全省370名市、县(市、区)两级新进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开展为期4天的集中培训。绍兴诸暨市、杭州滨江区纪委、监委还利用纪检监察讲坛、委领导与干部谈心谈话、干部座谈交流会等平台,定期开展思想交流,着力推进业务融合、感情融合,增强机关干部特别是转隶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改革中,浙江不仅注重畅通“主动脉”,也关注“毛细血管”的疏通。明确转隶人员原有职务、工资待遇在过渡期内保持不变,让大家吃下“定心丸”。对检察院不予转隶的人员,有关部门逐一做好思想工作,在监委组建前安排好岗位。

  “8月的一天,当我刚刚理顺手边的工作时,领导突然将一项重大的任务安排给我——主办监委成立后第一起职务犯罪留置案件。这也是我们转隶的同志与原纪委的同志共同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桐乡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姚思遐说,“与以往单纯从法律角度考虑职务犯罪案件不同,这次不仅要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待被调查人的行为,还要从纪律的角度逐条对照。大家各自发挥优势,常常为了一个事实加班加点,为了取得一个证据东奔西跑。最终,我们的工作获得了上级的好评,这些点点滴滴的事情,增加了我们之间的感情,让我渐渐融入到纪委、监委这个大家庭中。”

  “1+1>2”的效果充分显现

  “通过改革,市纪委、市监委干部年龄结构更加优化,35周岁以下干部占比44.7%,形成了老中青比例合理的干部梯队;知识水平明显提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干部占比达到98.8%,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有法学背景的干部占比达到55.3%。”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改革后绍兴市反腐败工作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办案效率提高,办案周期大大缩短。截至目前,该市共对10人采取留置措施。而从已办结的留置案件看,从留置到移送审查起诉平均用时44.5天,改革前,从“两规”到移送审查起诉平均用时达135.7天。

  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盯住一个一个重要节点、抓住一件一件具体事项,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竿子插到底。

  今年2月4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年味正浓。杭州、绍兴、台州、金华四个市,同时迎来由省纪委4位副书记带队的督查组,接受市、县(市、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专门督促指导。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鼓点格外密集。针对县级2月份召开人代会的实际,省纪委又在一个月内连续3次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县(市、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督促和指导。

  与此同时,省纪委主要负责人带头,相关负责人兵分多路,实地检查全省11个市和有关县(市、区),深入乡、村,当面听取各市、县(市、区)党委关于改革试点情况的汇报,反复强调要推动全面融合,发挥“1+1>2”的效果。

  今年3月,温岭市全面启动村级换届选举,群众信访举报增多。“知道要参加这次换届违规问题的查办,大家都跃跃欲试,感觉既兴奋又忐忑,执法执纪对象变了,适用法律法规变了,但反腐败职责不变,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目标不变。”从市检察院转隶的市监委委员翁显华说。据统计,这次工作中,共处置换届选举问题线索57件,给予党纪处分23人,同比上升188%。(记者 程威 颜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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